香港數碼證書頒發中心數碼證書(加密)

「數碼證書(數碼証書)(加密)」旨在供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各局及部門、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發的有效商業登記證的機構,以及根據香港法律獲認可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定機構(以下統稱「登記機構」)使用。

數碼證書(加密)

本證書用以識別登記機構內某個已獲正式授權使用 數碼証書(加密)的單位(「授權單位」),該單位僅可將 數碼証書(加密)用於以下目的:

  • 向登記機構發送加密電子訊息;​
  • 使登記機構能夠解密加密電子訊息;以及​
  • 允許登記機構透過發出經數碼簽章的確認書來確認已收到加密電子訊息,從而驗證接收方訂戶機構的身份。

登記機構向香港核證機關承諾,不會授權獲授權使用者將此類別證書的數碼簽署用於上述規定以外的任何目的,包括確認訊息收訖。因此, 凡使用本類別證書之私密金鑰所產生,且用於任何其他用途之數碼簽名,均須視為未經登記機構授權而產生及使用之簽名,並在所有情況下視為未經授權之簽名。

此外,由此類證書所產生的數碼簽章,僅得用於確認與線上付款、線上投資,或向任何個人或實體授予任何財務利益無關且無聯繫之交易中,電子訊息的收訖。在任何情況下,由該等證書所產生的數碼簽章均不得用於確認與任何合約或其他具法律約束力之協議的協商或締結有關之訊息收訖。

數碼証書(加密)的申請資格

數碼証書(加密)旨在供需要安全交換加密電子訊息的機構使用。此證書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各局及部門、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發的有效商業登記證的機構,以及根據香港法律成立並獲認可的法定機構。該證書發給訂戶機構,並識別一個已獲正式授權的單位,該單位可代表該機構將證書用於加密相關用途。

使用 數碼証書(加密)的優勢​

​使用 數碼証書(加密)可讓機構透過加密技術,保障電子通訊的機密性與完整性。此證書支援電子訊息的安全傳輸與解密,並允許透過數碼簽章確認來回覆加密訊息的收件確認。​

透過使用此證書,機構可強化資訊安全、降低未經授權存取或資料遭攔截的風險,並在電子通訊中建立信任,同時確保數碼簽章僅嚴格用於非財務及非合約性質的訊息確認用途。

申請 數碼証書(加密)所需文件

  • 如申請人為在香港註冊的公司:
    由稅務局發出的商業登記證副本
    由公司註冊處發出的公司註冊證書/註冊證明書副本(適用於有限公司)
    已填妥、簽署並蓋章,並指定授權代表的授權書
  • 如申請人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轄下局或部門:
    由部門秘書(或同等或更高職級人員)簽署並加蓋部門印章,指定授權代表的備忘錄
  • 如申請人為香港法定機構:
    該法定機構成立所依據的條例副本
    已填妥、簽署及蓋章的授權書

數碼證書(保密)載有以下登記人機構資料:

  • 獲授權單位名稱;
  • 登記人機構名稱;
  • 登記人機構分行名稱或部門名稱;
  • 登記人機構公司/商業註冊號碼;
  • 電子郵件地址;及
  • 獨有的登記單位參考編號。

香港數碼證書頒發中心數碼證書(保密)的倚據限額

根據《電子交易條例》所訂之「倚據限額」為每份數碼證書(保密)港幣二十萬元。

核證作業準則

關於發出數碼證書(保密)的準則,請參閱我們的數碼證書核證作業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