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数码证书颁发中心机构认证数码证书(伺服器)”通用版”

机构验证数码证书(伺服器)”通用版” 透过验证登记人机构所拥有的同一域名或子域名的所有伺服器名称的拥有权以及机构的合法性,提供标准 SSL/TLS 加密,保障主网域及其所有子网域的网站通讯安全。此证书启用 HTTPS 连线丶移除浏览器「不安全」警示,并确保基础资料保护与用户信任。

证书内所载之完整网域名称的最左边部份指定为通配符(即星号”*”,通配符部份),证书登记期为一年,发出的证书内载有的伺服器名称最左边部分指定为通配符(即星号「*」),同时包含申请时不含通配符的伺服器名称,并支援於登记人机构拥有之相同网域或子网域等级的各个伺服器名称。在此期间,登记人可於同一申请下免费无限次获取新证书。新证书有效期将遵从分阶段最长有效期或剩馀登记期,以较短者为准。

例如: 发出予 *.hkca.hk的*.hkca.hk 机构验证数码证书(伺服器)”通用版”可用於同一域名的所有伺服器名称,如

  • www.hkca.hk
  • hkca.hk
  • mail.hkca.hk
  • www1.hkca.hk

注意:

  1. 机构认证数码证书(伺服器)”通用版”的证书预设发出用於一台伺服器。如需安装於多台伺服器 (即在预设的伺服器以外之实体伺服器或虚拟伺服器),每增加一台伺服器须支付额外登记费;申请时须明确指定增加伺服器数目。
  2. 机构认证数码证书(伺服器)”通用版”的证书需运作於不同作业系统的额外实体伺服器或虚拟伺服器,均视为须收费的额外伺服器。
  3. 登记人可在证书登记期内随时增加额外伺服器数目,但须支付涵盖其整个证书登记期的每台额外伺服器登记费。
  4. 数码证书包含「数码签署」密码匙使用方法(“digital signature” Key Usage)丶主体别名(Subject Alternative Name)及 延伸密码匙使用方法(Extended Key Usage)栏位,详情请参阅核证作业准则附录B。
  5. 域名认证数码证书(伺服器)”通用版”的“数码签署”功能仅限用於伺服器身份验证以及与伺服器之间建立安全通讯通道。明确禁止用於合约洽商,或任何具法律约束力协议,或任何金钱交易或电子商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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